□王立彬
“食为政首,地为粮本。”食,一日三餐在每个人嘴边;地,一年四季在乡村居民身边。中央三令五申之下,从根本上遏制“小地块、大数目、遍东西”乱占耕地、侵占耕地现象,关键靠基层管理,靠乡村治理。
最近半年来,自然资源部5次公开通报案例高达257起。除极个别涉及腐败黑恶外,绝大部分案例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一些基层干部缺乏耕地保护意识,法治观念淡薄,对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要求一知半解、不求甚解,甚至以身触法。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你占一点,我也要占一点;你圈一分,我就划一片。零打碎敲动摇的是耕地保护红线。如果耕地保护的基础打不牢,14亿人饭碗就端不牢。国务院常务会议4月21日通过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法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的针对性,进一步强化对侵占耕地听之任之的问责性,对强化基层普法、执法、用法,强化耕地保护,这是一场及时雨,也是一声及时雷。
“村小有乾坤,事关天地人”。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保障,也必须是耕地保护的基础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执政体系的神经末梢,是最具敏感性的基础性一环,也是耕地保护最基础性一环。耕地“八不准”“一不得”等专项整治,必须与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相结合,走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怪圈,使耕地保护真正地从末端治理走向源头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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