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依法监管。
二、持续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统筹经办机构力量,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市级医保部门对各县区实现抽查范围全覆盖。各县区6月底前完成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同时配合开展飞行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后续整改落实。
三、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要求,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举报线索彻查、倒查工作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及时报告重大案情。稳步构建信用体系,加快推进国家“两试点一示范”医保基金监管智能监控项目建设,着力构建具有信阳特色的智慧医保监管平台,形成市、县、乡、村全覆盖的智能监管体系,并做好项目总结评估验收工作。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