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公民与法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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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城关派出所

成功处置扰乱公共秩序案


本报讯(王长江 孙久扩)日前,淮滨县公安局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一起扰乱公共秩序案件,违法者被公安机关处以10日行政拘留。

3月22日,淮滨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城市广场工地报警,有一男子爬上17层楼高塔吊欲跳下,情况十分危急。接警后,城关派出所所长黄亮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劝说,同时联系120和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

经了解,城市广场分包人涂某效与项目承建方涂某有工程款纠纷。实际上涂某已按合同付清涂某效前期工程款,因涂某效在施工上管理不善,导致工程亏损而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近期农民工一直追着涂某效索要工资,情急之下,他爬到城市广场工地17层楼高塔吊上,以此要挟承建方答应他的一些不合理要求。

为稳住涂某效情绪,确保安全,所长黄亮立即联系城市广场总负责人周某到现场商讨解决办法。经民警和周某耐心劝说,涂某效平安下塔。随后民警将涂某效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针对涂某效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淮滨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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