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迎春)连日来,潢川县检察院以消除校园食堂餐饮安全隐患为重点,组织干警持续跟进监督辖区内幼儿园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监督效果落到实处。
该院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辖区内有多家幼儿园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开设食堂提供餐饮,部分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幼儿园食堂餐饮也存在许多健康隐患,严重威胁幼儿园学生身体健康。
该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职责,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的管理及对幼儿园食堂餐饮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随后,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回复该院。
收到回复后,该院持续跟进监督,对辖区范围内的幼儿园坚持不定期走访,多次到辖区内的幼儿园查看整改情况,并邀请专业人员对幼儿园食堂进行指导整改,通过现场监督检査发现,桃林铺镇代代红幼儿园、传流店乡金太阳幼儿园等7家幼儿园已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他无证幼儿园经过申请,相关部门正在审批中。整改后的幼儿园食堂环境干净整洁,设备布局合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完善上墙。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保障幼儿学生的饮食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潢川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管理的监督,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