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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当好“三大员”聚力促发展


本报讯(李凯琦)经济的蓬勃发展,离不开营商环境的风清气正。近年来,潢川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好“服务员”“监督员”和“护林员”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和作风保障。

融入中心大局,当好经济发展的“服务员”。该县纪委监委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监督检查室牵头负责,协调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督促乡镇履行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边查边改,逐个销号,形成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监督大格局。制定《潢川县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潢川县纪委监委“进百企、访百商”活动实施方案》,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引导和帮助企业主动应对机遇和挑战。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76家,监督推动解决问题26个,监督发现问题3起,警告处分2人,组织处理9人。

健全保障机制,当好经济发展的“监督员”。该县纪委监委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场上,建立“日常督查+年终评议”工作机制;在日常督查上,研究制定《潢川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利剑行动方案》,专门成立相关办公室和利剑行动组;在年终评议上,研究制定下发《关于对县直单位内设科(股)室负责人进行作风评议实施末位淘汰的方案》,对排名靠后的21名负责人调整职务或责令辞职,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切实打通“中梗阻”,提升执行力。

激励担当作为,当好经济发展的“护林员”。该县纪委监委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勇于为民营企业担当作为。厘清界限,明确情形,制定《潢川县关于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四位一体”制度体系;明晰责任,分辨对错,建立“四看四查”问责机制,在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中,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20人,占问责总人数的82%;细化程序,规范容错,在量纪上给予基层落实上级精神、政策的“时间差”,让所在单位党组织积极提出容错免责的审核意见,做到严格依规依程序减责免责。通过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全县干部作风有了明显提升、民营企业发展更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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