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崔亚苹 冯松松)近年来,固始县纪委监委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抓手,以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切入点,推行署名举报“三见面”机制,画好信访工作“同心圆”。去年以来,该县重复访同比下降了32.5%,回访群众满意率同比上升56.9%。
第一次见面,给信访人吃下“定心丸”。信访举报部门在收到属于本级受理的署名信访举报后,第一时间与信访人取得联系,核实其身份信息,掌握基本情况,向信访人宣传正确行使检举控告权利需要遵循的相关义务,并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之内告知其受理情况。第二次见面,为承办单位上紧“发条”。结合《信访举报件转办登记台账》中尚未报结销号的信访件,实名检举控告人在办理过程中向信访室的咨询情况,分别采取电话提醒、上门催办、发文通报等多种方式予以督办。第三次见面,为已办结件进行“质检”。针对已办结的举报件,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回访工作,及时掌握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否全部处理,处理信访件的工作人员在处置过程中是否存在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并记录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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