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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扎实推进统计领域法治建设


□王操志

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反映在统计领域,就是要增强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信阳市统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新机遇。我们要正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对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统计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抓好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要求上来,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加强执法监督,切实保障源头数据质量。一是建立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等各项制度措施,为加强执法监督提供坚实制度基础。二是增强执法力量。积极组织参加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进一步壮大统计执法队伍力量,采取集中培训、各类会议、案卷评查等形式强化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为加强执法监督提供坚实保障。三是注重事前防范。做好定期或不定期数据核查和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数据上报工作,确保数出有据,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业务工作水平,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基础。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四条红线”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通报曝光,发挥好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抓好普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一是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全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校、进行政学院,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依法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抓好统计人员学法用法。采取举办法治讲座、培训班等形式,结合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统计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结合以案促改工作,以全市违法典型案例,尤其是统计系统违法典型案例为材料,对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推动学法经常化,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增强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统计法治理念,始终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部门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始终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二十六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推动统计调查对象学法遵法。充分利用统计培训会、年报会等载体,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信用建设列入必讲内容,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利用经济普查、统计稽查、工作检查、调研走访等时机,通过上门送法、检查中普法的方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加大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公示力度,充分发挥统计违法案件震慑作用。四是强化社会公众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的了解,提高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结合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重大年度普查任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度,为打造共建、共用、共享的良好统计环境营造浓厚氛围。

(作者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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