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春波)“真心感谢检察机关,多亏你们大力支持,在你们的监督下,搅拌站公路控制区建筑物才得以完全拆除,排除了交通安全隐患,老百姓可以放心出行了。”日前,商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到商城县检察院送达检察建议回复,并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11月20日,《大河报》刊登了一篇“关于商城县某商砼有限公司水泥罐车事故频发”的文章,反映该公司门口处两年来发生两起交通事故,严重影响公共交通安全,当地老百姓多有怨言并不断反映,随后该文被网络转载。商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们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件事情,认为此事属于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的范围。
经过实地走访调查,检察官们发现该商砼有限公司与S339省道公路用地外缘之间的距离最小处仅为7.2米,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商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有监管职责。
11月30日,该院向商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该中心积极履行对商城县某商砼有限公司在省道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构筑物的监督管理职责,切实维护该区域公共交通安全。
商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大门、围墙等构筑物进行拆除。12月15日,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建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被全部拆除,该处路段安全隐患消除。
下一步,商城县检察院将持续及时回应舆论热点和群众关切,积极稳妥开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当好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