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子翔)当前已进入冬季,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频发,旅游交通安全压力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杜绝旅游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日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发通知,启动全市旅游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全力确保广大游客安全,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认清当前旅游交通安全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旅游交通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明确旅游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构建逐级管理、责任清晰、分级负责的旅游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加大对旅游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涉旅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管。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和规范旅游包车管理,督促旅行社必须从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运输企业租用车辆;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租用“黑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现象和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将涉及旅游景区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路段列为管控和整治重点,在长下坡、大角度转弯等高危路段设置警示标识,提醒驾驶人减慢速度,谨慎行驶。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抓好宣传培训。旅行社要定期对导游(领队)进行安全应急常识培训,确保正确掌握灭火器材品种及正确使用方法、自防自救常识、逃生技能等消防安全知识和乘坐车辆安全常识;导游(领队)要提醒游客注意乘车安全,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不超载、不开快车、不疲劳驾驶等;导游(领队)要就坐“导游专座”,不得站立讲解,注意自身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一旦发生涉旅交通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按相关规定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迅速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游客生命财产损失,积极维护良好的旅游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