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 坤 李鹏飞)“张书记,你好,你乡承办的县纪委监委交办信访件即将到期,现对你们进行预警提醒,请你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亲自过问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按时按质办结,确保群众满意。”这是9月27日淮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交办信访件办理乡镇党委书记发出的预警提醒函。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第一道关口,更是干群关系的连心桥。为进一步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淮滨县纪委监委出台了《信访举报件督办工作暂行办法》,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压实责任,切实提升信访件办理工作质效。
“预警”督办。淮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明确专人负责督办工作,建立督办台账,每周一对即将到期的信访件承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发预警提醒函,提前进行预警督办,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及时办理。
“实地”督办。淮滨县纪委监委成立5个督导组,对信访举报件已到期,对无正当理由仍未按要求办结的单位,进行实地督导。督导组围绕事实、证据、定性、程序、文书、反馈等重点环节对信访件办理进行严格审查,列出问题清单,限期办结。
“问责”督办。对于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无正当理由严重超期,经三次以上督办,仍未按时按质办结的部门,由淮滨县纪委监委分管信访工作领导对承办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启动问责程序。
今年以来,共预警督办32次,现场督办8次,问责督办2人。信访举报件按期办结率同比上升43.25%,案件查实率同比上升23.25%,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38.56%,越级访同比下级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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