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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检察院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本报讯(周 辉)“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也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的关心和爱护,我们一定积极整改落实,早日修复北干渠生态环境。”近日,罗山县检察院就北干渠河道污染问题向县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时,罗山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说。

北干渠河道流经罗山县城区,城区段全长5.1千米,附近有多个社区和居民小区。近期,该院接到举报,称县干渠河道污染严重,亟待整治。接到举报后,该院公益诉讼团队迅速前往北干渠沿线进行实地勘查,调查取证。经过调查,检察干警发现北干渠河道两边有多个污水直排口,河道垃圾堆积,河水呈黑褐色,黑臭水体异味明显,蚊虫、细菌滋生及空气污染严重,极易引发个体疾病或传染性疾病,对居民身体健康存在极大威胁,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院向罗山县城市管理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北干渠河道污水直排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修复河道生态环境,并限期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收到检察建议后,罗山县城市管理局立即责令河流两岸排水户限期整改,并安装了水质水量检测设备等。经过治理,河道污染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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