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祖和 马 芳)2015年5月,罗山县率先在全省全市启动和实施了巡察工作。5年来,罗山县委巡察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建制度、成体系、出经验,遏制治本作用充分彰显。
加强学习,攻克知识不足关。巡察前,该县专门组织巡察干部学习《党章》《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法规,并针对被巡察单位职能特点,邀请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单位的专业人员详细讲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提高了巡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党纪法规意识以及综合素质,为开展好巡察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合理分工,解决盲目巡察关。该县结合巡察组内干部的工作经历、业务专长进行合理分工,做到强弱互补。如群众反映某居委会村干部套取水库移民补贴问题,县委第二巡察组采取兵分两路的方式,一路人员由副组长带队、财务人员参与,负责调取该居委会领取移民补贴人员名单,另一路人员由组长带队、从事纪检工作人员参与,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做到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问题迅速查实。
规范流程,确保巡察质量关。该县对巡察准备、进驻、了解、反馈、整改、立卷归档等6个方面30余项具体流程进行规范。巡察期间,巡察组从主要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等重要问题线索到部分党员干部迟交少交党费等个性问题,从资料收集、报告起草等内部分工到个别谈话、实地调查等外部合作,均严格对照巡察流程进行,做到了严谨、细致、规范。
5年来,罗山县已开展13轮巡察,通过巡察查处了一批案件,教育了一批干部,建立了一批制度,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巡察工作真正成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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