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五版)
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打击合力。该院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等单位的联系,并就查办涉黑涉恶犯罪的侦查、定性、量刑等环节产生的问题深入探讨,建立重要案情通报、疑难案件会商、挂牌案件跟踪督办、三长联席会议等多项机制,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打击合力。同时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涉黑涉恶犯罪引导侦查取证的工作意见》,坚持审查关口前移,及时提前介入,及时交流案件进展、侦查取证等情况,研究案件管辖、法律适用等问题,拓宽工作思路和线索摸排渠道,形成了常态化的引导侦查机制。目前,该县政法机关之间已形成打击涉黑涉恶的快速通道,在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中加强配合,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质量和监督实效。
注重办案方法,确保取证工作。为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捕得准诉得出”,该院认真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注意讯问方法、技巧,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讯问,并注意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辩解。认真审查其辩解理由是否成立,防止错捕发生。提前介入,依法引导取证。对重大复杂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该院扫黑除恶检察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介入侦查,2018年以来,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6件68人,均提前介入公安侦查。严守请示汇报制度。在办理刘某某涉黑案件时,该院及时向省、市扫黑办请示汇报案件,认为刘某某案在经过公安两次补充侦查后,认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仍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建议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性质提起公诉,意见得到了省、市扫黑办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