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迎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潢川县检察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两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违法私屠滥宰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未经检验检疫、涂抹有毒有害物质的猪肉上市销售行为及相关手续不全行为进行查处。
该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潢川县境内存在私屠滥宰生猪,并将非定点屠宰场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涂抹荧光增白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猪肉流入市场销售的情况,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健康,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两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对辖区内猪肉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舌尖上的安全。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检察建议书进行回复,表示将针对猪肉市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严格屠宰检疫程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下一步,潢川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加大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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