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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

助推企业生产和保护环境两手抓


本报讯(孙友伟 周 辉)“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立即让华富宰业有限责任公司(化名)整改,公司整治了生产环境,购买了整套污水处理环保设备,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近日,罗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罗山县检察院的干警说。

据了解,罗山县华富宰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罗山县唯一定点屠宰企业,由于缺乏环保意识,公司在院内摊放大量猪毛进行晾晒,异味较大;屠宰车间地面有积水,产生的屠宰废水经院内化粪池简单沉淀后直接排入下水管网。罗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现场调查后发现,外排的屠宰废水携带的油脂等杂质已经淤塞河道,污染严重,对周边居民的生活产生极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罗山县检察院依法向罗山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责令华富宰业公司进行整改,建设完备的污水处理设施,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助推企业生产和保护环境两手抓。

收到检察建议后,罗山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积极依法履行职责,督促华富宰业公司购买先进的污水处理设施,杜绝污水直排。华富宰业公司在一周内购买了先进的污水处理环保设备,将院内晾晒猪毛清理完毕,对生产车间进行了消毒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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