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月
一副黑框眼镜,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生活中她给人的感觉是文静和柔弱,但在工作中,她雷厉风行,刚正不阿,被当事人称为“铁面女法官”。她,就是罗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方平。
自2006年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方平共审结刑事案件551件、民事案件500余件,审查各类案件5000余件。
她是“全省十大调解能手”、“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政法先进工作者”、全市“十佳政法干警”、全市“优秀女法官”,这一个个荣誉,都是对她多年工作的极大肯定和鼓舞。
在工作中,方平严守法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敢于担当,将敢打硬仗与公正司法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化解矛盾,有力地震慑和预防犯罪。她牵头建立了集司法保护、教育示范、联动司法、修复预防于一体的杜堰河鹭鸶林湿地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罗山县河道生态保护综合示范基地,积极践行修复性和预防性司法。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方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创立了“爱心帮教室”,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
为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她通过自学取得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联合其他心理咨询人员和社区矫正机构,对失足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教育。
方平还积极参与各种普法活动。她的宣讲方式生动有趣,把真实的案例融入故事中,并和孩子们积极互动,是孩子们心中幽默智慧的“法官妈妈”。
基层法官审判任务繁重,方平常常加班到深夜,她总说:“有压力才有动力,最好的自己永远在路上”。作为一名基层女法官,她从不抱怨,默默耕耘,在深厚的司法实践土壤中绽放着迷人的风采,展示着新时期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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