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贤利
为依法保护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4月7日,新县法院通过互联网云庭审方式,“隔空”审理了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身在武汉的原告夏某足不出户,即感受到了真实的庭审现场。
2018年,被告夏某某承诺可以帮助原告夏某办理到瑞士务工,并收取原告夏某押金费用6万元。后被告未能成功帮原告夏某办理出国,原告夏某多次找被告夏某某要求退还押金未果,于2020年1月17日以居间合同纠纷将被告夏某某诉至新县法院。
该案原定于4月7日开庭,原告夏某在武汉工作,为减少疫情风险,方便当事人诉讼,新县法院主审法官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决定采用云庭审方式开庭,并告知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证据原件提交法院,既减少了疫情见面的风险,又顺利地保障了庭审如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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