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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

“云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


本报讯(王雪阳)日前,平桥区法院应用“云上法庭”系统,实现多人多地视频连线,开庭审理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

在前期审理中,该院查明被告人林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与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车辆受损。案发后,林某与张某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张某对林某行为表示谅解。

这次“云宣判”,由平桥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云中担任审判长,与2名人民陪审员共同宣判。通过审判法庭与检察院、辩护人、被告人多地远程连线和音视频交互传输方式对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整个审判过程严谨有序。宣判时,参与诉讼的全体人员起立,审判长杨云中宣读判决书,被告人林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依托信息化手段,利用“云法庭”提高审判效率,运用“云审判”惩治犯罪“不离线”,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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