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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云庭审”刑事案件


本报讯(郭晓雨 金 磊)“现在开庭……”近日,信阳中院刑三庭首次利用“云间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开设赌场刑事二审案件。市检察院检察官、远在潢川县看守所的被告人冯某某“隔空”参与了庭审。

被告人冯某某因伙同他人参与开设赌场,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在一审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一审判决后,冯某某不服,遂向信阳中院提起上诉,市检察院同时对本案提出抗诉。

庭前,该院案件承办人冷宝杨、书记员张海龙与市检察院及潢川县看守所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并在院行装处运维工程师的帮助下测试庭审流程,确保“云间”开庭顺利进行。庭审期间,承办合议庭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审判长朱虹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均通过互联网法庭完成。视频画面、声音传输清晰,音视频同步存档。由于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整个庭审过程庄严有序、严谨规范。

疫情防控期间,信阳中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将传统线下办案转至线上,依法开展提讯、开庭等业务工作,做到了办案战“疫”两不误、公正司法“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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