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 薇)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指导意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近日,罗山县检察院通过“云间”系统,在线出庭公诉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实现了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四方“无接触”远程开庭。
庭审前,罗山县检察院在技术保障和疫情防控上做了充分准备,技术人员提前进行设备调试,确保远程公诉顺利进行,后勤人员提前对庭审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被告人及辩护人均无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庭审画面、声音清晰流畅,效果较好。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罗山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各项防控举措,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云间”出庭,不仅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且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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