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祖号)近日,光山县法院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胡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案。
据了解,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积极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将审判执行的主战场由线下转至线上,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
该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恰好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取保候审在家的被告人胡某某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当事人健康安全,办案法官提前与检察院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就互联网开庭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并由技术人员指导完成了开庭调试。
2月28日15时,在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不在审判法庭现场的情况下,该院刑事审判庭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实现了四地连线、同框开庭,顺利完成了胡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网上审理。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等实现远程庭审、“隔空”办案,既避免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又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正义不因疫情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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