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青云)3月4日,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工作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支持企业依法规范有序复工复产,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保障服务复工复产工作,及时解决群众所急所忧所思所盼。要充分发挥12309检察专线作用,精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受理侵害企业复工复产犯罪线索;对涉疫涉企案件,积极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调查取证;对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符合逮捕条件的,一般应当批准逮捕,体现从严打击;对于审查起诉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一律起诉,体现从严惩处。
《意见》要求,主动回应企业复工复产司法需求。建立涉企信访案件快速办理和流转机制,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提交的信访、申诉案件,要严格按照最高检提出的“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指定专人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处理,依法从快办理;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同步掌握行政执法机关对涉案企业的查处情况,发现机械执法、过度执法的,要及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因相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要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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