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明霞)今年9月,平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接到上级部门交办的一封举报件,经领导批准后,派驻纪检组立即前往了解情况。
经调查后发现,因邻里纠纷,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进而大打出手。派出所作出给予打人一方行政拘留10日的处理决定。在执行时发现被执行人患有不宜拘留的疾病,没有执行拘留,受害人的医药赔偿也没有落到实处。受害人以徇私枉法向平桥区纪委监委实名举报。
了解情况后,平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积极走访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向受害人解释了被执行人未被执行拘留的原因。同时,派驻纪检组会同乡纪委工作人员和村主任,积极对当事人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将受害人的医疗赔偿落到了实处。
平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二次回访时,受害人对此案的办理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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