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立龙)12月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第一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精选试点村、连片推进村和试点县。我市光山县槐店乡晏岗村、光山县晏河乡帅洼村、平桥区明港镇新集村3个村入选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精选试点村,光山县入选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是住建部为激发全国乡村建设内在动力,广大村民奔小康、谋幸福的一个重要项目。据悉,住建部此次确定了全国42个“共同缔造”精选试点村、4个连片推进村、15个试点县,我省有4个村入选精选试点村,1个县入选试点县。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19]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的通知》(建村房函[2019]21号)要求,我市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密部署,积极创建申报幸福生活与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加强指导试点县(区)探索经验,打造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乡村建设体制机制。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要求,进一步做好试点各项工作,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市全面推广、系统推进“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让农村社区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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