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 磊)根据最新环境监测模拟预报结果,我市受区域逆温、本地累积和输送反复作用等不利因素综合影响,未来一周我市整体空气质量较差,可能会出现轻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尽量减少应急减排措施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影响,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9年11月2日8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市环境攻坚办要求,市控尘专班负责扬尘源减排措施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交通运输、人防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督导全市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车、商砼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市控排专班负责工业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工业污染源增加执法检查频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露天矿山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涉气企业要按照《信阳市2019年工业源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要求,采取“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市控车专班负责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城市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督导全市实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商砼车辆禁止上路行驶,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严格市城区、县城区机动车管控措施的落实,及时做好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工作,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
市环境攻坚办同时要求,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管控措施落实并加大检查力度,市攻坚办督查组、市直有关部门对以上管控措施开展全面督导,重点检查夜间8时至早间8时时段。进一步强化对水泥、钢铁、焦化、铸造、陶瓷、砖瓦窑等重点行业污染管控,特别是加强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的涉气企业、施工工地、重型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尽可能削减污染峰值。对违反管控措施的施工工地、工业企业、不按管控要求运输的机动车等,实行停产、停工、停运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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