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四款,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按照平桥区人民政府安排,根据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信规条字2019第1号)和《龙江大道东侧、宁西铁路南侧地块选址红线图》,拟收回平西办事处辖区内龙江大道东侧、宁西铁路南侧的部分存量国有土地,面积20183.12平方米。自公告之日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请在此范围内持有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到平西办事处进行登记,并签订收回补偿协议,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行放弃,原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补偿,政府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平桥分局
联系人:朱九强
电话:3775676
平桥区平西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杜淮湘
电话:3800803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平桥分局
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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