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训巍
“俺本来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给检察院写这封信,没想到真的帮俺解决了大难题,这回家里几个娃上学的钱可算有着落了,真是太感谢啦……”近日,淮滨县固城乡吴岗村的鲁老汉来到淮滨县检察院,拉着办案检察官李建超的手激动地说,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故事要从前些年说起。家住固城乡的鲁老汉虽年过半百,但身体硬朗,农忙时在家种地,农闲时在县城周边工地打些零工。凭着勤劳务实的劲头,经过多年的辛苦打拼,鲁老汉攒了近10万元“养老钱”。看着这笔“巨款”,鲁老汉喜在眉头、乐在心里。家里人建议他把钱存在银行,可鲁老汉觉得自己年纪大了,去银行存款也不方便,不如把钱放在同乡的粮油加工有限公司“吃利息”,那可比放银行划算多了。刚开始,鲁老汉对该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的可靠性也存在过疑虑。可是看到村里有很多人把钱放在该公司也没出现什么问题,况且目前该公司生意红红火火,老板赵某既熟悉又实在,鲁老汉就逐渐打消了疑虑。为了保险起见,鲁老汉先试着以每个月7厘的利息把3万元本金存在该公司,发现本金和利息都能及时要回,且老板借出的钱有借款条,自己收到的钱有收款条,就彻底打消了疑虑,先后分3次把9.4万元本金借给该公司。
2017年,鲁老汉看着该公司没有以前景气了,就思虑着要回本金和利息。赵某说:“我这不缺资金,但近期不能给你,给你钱后,我会周转不开。”在鲁老汉的再三催促下,赵某还给他10%的本金后就不再偿还。为此,鲁老汉将赵某起诉至淮滨县法院。2017年6月29日,淮滨县法院就该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赵某的粮油加工有限公司偿还鲁老汉剩余本金及未支付的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止。判决生效后,赵某在判决规定时限内拒不履行返还款义务。鲁老汉多次催促还款无果,遂于2017年9月4日向淮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可是之后鲁老汉左等右等还是不见赵某还钱,并被告知执行已终结。一头雾水的鲁老汉便写了申诉信交到淮滨县检察院,请求依法履行民事执行监督责任。
2019年4月19日,该院收到鲁老汉要求进行民事监督的来信诉求后,当天便向鲁老汉电话反馈:“现通知您,我们已经启动受理程序,请您将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我院办理……”该院指派专人负责接待,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至第四检察部办理,同时从快从速审查。
办案检察官通过细致的审查发现,在执行过程中,淮滨县法院以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未到期限为由,终结了该案的执行程序,致使该案至今未执结。淮滨县法院在执行该案件过程中,终结执行程序存在不当,且未尽执行措施,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于是向淮滨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院对案件执行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核实,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淮滨县法院高度重视,及时恢复了该案的执行程序,并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对赵某的粮油加工有限公司财产进行了查控,要求其履行法院判决。但赵某称公司经营亏损,拒不履行。淮滨县法院于2019年4月26日依法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督促其积极履行。同时,加大执行力度,继续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可供执行财产。经释法说理,晓以利害,赵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偿还借款或以货物抵款,直至偿清为止。
近日,拿到钱后的鲁老汉第一时间来到检察院表示感谢。一句感谢朴实无华,却发自内心,暖透了全体干警的心。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