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传仁 朱长云)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探索实行“三个四”工作机制,树立“四办”理念,落实“四步”方法,建立“四专”制度,扎实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推动群众来信办理工作落地生根。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330件,符合回复条件的295件且全部在7日内回复,按期回复率100%。
树立“四办”理念,做到落实落细。一是树立办信就是办领导批示理念。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干警对待群众来信要像对待领导机关批示的信件或者交办案件同等重视。二是树立办信就是办案理念。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像办理案件一样办理群众来信,将每封来信完整地录入到统一业务应用信访信息系统内,按照办信流程规范地进行回复、分流、移送或者转办,做到像办案有卷宗一样,来信案件均有台账对应。三是树立办信就是办家信理念。全市检察机关要求检察干警像对待亲人来信办理群众来信,努力让群众从来信办理中感受到检察温度。四是树立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将群众来信作为检察机关直接听取民声、考察民情、了解民生的重要渠道,努力从中发现事关民生的个性或者共性问题。
落实“四步”方法,做到快办快结。统一受理入口。市检察院要求全院一盘棋,对院领导接收的群众来信和常规渠道收到的群众来信,拆封后原则上当日内全部由第十检察部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信访信息系统。同时,对信访材料全部扫描上传,实现群众来信统一归口受理,全程留痕。及时分流办理。根据来信反映内容,录入并生成案件登记表,由1名员额检察官迅速进行初审、甄别、提出处理意见,确定分流方向,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移送有关单位或者部门;对属于本院管辖的,将受理案件登记表、首办移送函及有关信件材料,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直接转至有关部门办理。严格程序性回复。对受理的群众来信,凡具备回复条件的,由第十检察部层报分管检察长审批后,适当采取电话、短信、邮寄等回复方式,做到收信后7日内回复来信人。跟踪办结及答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件,分流后承办部门检察官负责3个月内办结并答复。第十检察部采取挂图作战和发督办通知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办,推动来信所反映的诉求,依法就地解决。
建立“四专”制度,做到常态长效。一是每月专题研究。两级院党组每月组织一次专题党组会,听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工作经验,部署工作。二是实行专班办理。市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市检察院各部门和各县区院明确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群众来信工作。三是领导专案督办。对重大、敏感、复杂的群众来信,市检察院实行领导专案督办制度。对属于市检察院管辖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分管副检察长为督办领导;对属于基层院管辖的,基层院检察长为责任人,市检察院包县的副检察长为督办领导。要求督办领导做到亲自阅信、亲自督办、亲自指导,必要时亲自答复。四是专项预警及追责。对来信办理导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法律规定2个月内结案的,原则上2个月内办结并答复来信人。对其他信件,办信专班每月督办,两个月进行预警提示,逾期未办结或不答复来信人,或者因工作不力、不主动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进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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