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雪阳)8月5日,平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案36人的网络诈骗案。平桥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姚某等36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面广,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力亲为,对阅卷工作、庭审总体方案制定、庭审场地选择、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悉心指导、全面检查,促使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和优化。庭审当天,公安民警和法院干警按照制定的庭审安保方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圆满完成庭审保障任务。
经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姚某、李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郑州市、登封市、平桥区、浉河区组建“彩虹推广平台”实施网络诈骗。该犯罪集团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手段专业统一,通过女性身份在各交友网站上发布交友信息,诱骗他人加好友聊天,销售推广“彩虹推广平台”,在被害人通过体验账号进入平台后,制造虚拟货币快速增长的假象,骗取被害人高额购买平台账号,在返利2天-3天后,从后台将被害人账号关闭。
庭审中,合议庭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庭审各个环节有序进行。在法庭调查阶段,合议庭在前期召开庭前会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并发表了质证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合议庭根据庭前会议及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归纳了争议焦点。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分别发表意见,36名被告人进行了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控辩双方进行了辩论,36名被告人分别向法庭作最后陈述。
庭审程序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