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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法院涉军维权“信阳模式”


自2013年以来,信阳法院把做好涉军维权工作作为重要的司法使命,统一认识,精心谋划,大胆实践,持续推进,在创新中发展,在开拓中完善,形成了老区法院独具特色的工作经验。

2015年7月10日,最高法院在新县召开鄂豫皖革命老区涉军维权工作座谈会,信阳中院以《坚持“四用”工作法,努力开创涉军维权工作新局面》为题,全面介绍了开展涉军维权的工作经验。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称之为涉军维权“信阳模式”。2015年7月31日,最高法院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学习借鉴“信阳模式”。

涉军维权“信阳模式”是由信阳两级法院创建,辐射鄂豫皖三省的大别山老区法院,纵向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涉军维权工作10项机制。

——领导协调机制。三级法院成立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具体办事机构。省市县三级法院主要领导,对涉军维权工作和重要案件,亲自挂帅,亲自督办,亲自协调,把涉军维权工作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

——审判运行机制。信阳两级法院坚持特事特办、急案快办,对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救助。

——军地互动机制。信阳法院建立军地联席会议、涉军案件信息通报、重大涉军案件督办等制度。协调市军分区、各驻军单位和武装部在法院涉军案件文书送达、调查取证、诉讼调解、裁判执行等方面协助办理诉讼事项。

——跟踪回访机制。案件审结后,及时进行回访,督察执行情况,保证涉军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扩大服务机制。将退役军人特别是老红军、老八路、老新四军、老赤卫队员、老堡垒户、军烈属以及军人的近亲属等全部纳入服务范围,让涉军维权工作的司法温暖惠及所有红色群体。

——源头预防机制。开设涉军维权电话,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涉军群体的各种问题,回复来信来函。

——救济救助机制。对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涉军对象,提供司法救济,协调当地政府部门办理低保等社会保障。

——平等保护机制。对败诉的涉军维权对象,积极与军队、社区、村委会沟通,合力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实现案结事了。

——多元化解机制。在立案前、立案后、执行中,采取诉前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等多种方法,化解涉军矛盾,多元化办理涉军案件。

——立体保护机制。在市军分区、武装部、双拥办及较大的驻军单位设立了32个涉军维权服务联系点,在全市3139个行政村(居委会、社区)确定若干名退役军人或军属作为联系人,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涉军维权服务网络。

“信阳模式”彰显了人民法院真正履行“为军人维权就是为祖国维权”的责任担当,真正践行“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保护亲人”的庄重承诺,真正实现“维护军地团结、军民融合”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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