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 颖 特约记者 陈思思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包括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是实现新时代强国梦强军梦的政治任务。近年来,信阳法院着眼时代需要,担当政治责任,打造了涉军维权工作“信阳模式”,开创了司法拥军的新境界。
涉军维权工作“信阳模式”有哪些特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何在创新实践中开展涉军维权工作?近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
张新中告诉记者,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涉军维权工作中坚持做细做实十项机制,并在法院各项工作中做到十个结合。一是与加强法院政治建设相结合。把做好涉军维权工作作为加强法院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筑牢深化涉军维权工作的思想根基。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通过观看历史革命影视剧、重温党史军史、参观红色纪念地等形式,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增强广大干警护长城、爱军队、担责任的自觉性和使命感。把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的思想态度、落实力度和效果程度,作为检验和衡量法院加强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单位和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指标。
二是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宗旨相结合。红色群体是人民群众中具有特殊经历和贡献的组成部分,通过深化涉军维权工作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彰显司法工作人民性的生动体现。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忘红色群体的历史功勋,牢记新时代司法拥军的历史责任,明确深化涉军维权工作的光荣使命,自觉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宗旨体现在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各个方面。满怀对涉军维权服务对象的真挚感情,真心对待、热情接待、贴心服务,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融入群众的为民情怀,贯穿到做好各项涉军维权工作中。通过公正司法、巡回审判、济困救弱、慰问关怀、联谊互动等方式,做实做细涉军维权工作,增强涉军维权对象司法获得感。
三是与提升司法公信力相结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根本目标与价值取向,办理涉军案件更要把公正司法提升到新的高度。要平等保护涉军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优先办理与公正司法的关系,对待涉军案件在时间效率上坚持快立快办快结,在实体处理上依法公正公平。平等保护并不排斥特别保护,对侵害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包括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和矛盾纠纷,要理直气壮依法打击和公正处理。要着眼涉军案件的特殊性,特别要注重政治效果和社会反响,坚持用政治思维处理好各项涉军案事件。要依法严厉打击窃取出卖军事秘密、破坏军事设施、盗窃军用物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刑事犯罪,积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事安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部队战备执勤、训练演习、国防工程建设、国防科研实验、军用土地权属及非战争军事行动等方面的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保障部队战备、训练和管理秩序;依法及时解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在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方面的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涉军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是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最高法院部署实施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做好涉军维权工作,既是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强弱的标准之一。基层党支部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要把党支部开展涉军维权工作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范畴,在党日活动、党课教育、党的生活中,融入涉军维权工作内容,将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工程与做好涉军维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负责涉军维权案件审理的专门审判团队的党支部,要把涉军案件审理、服务红色群体、搞好涉军法律服务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抓手,经常开展活动,丰富党建内容,创新党支部组织力提升的形式。要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与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新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与涉军维权对象联系紧密、沟通经常、工作便利的优势,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准确把握实践需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抓党建带队伍建设,将涉军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与加强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在深化涉军维权工作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将涉军维权“信阳模式”提高到加强文明司法的角度来对待,开展每一项工作、接待每一个涉军对象、办理每一件涉军案件、服务每一个涉军来诉当事人,都要以文明的态度、文明的作风和文明的方式来体现。要与当地驻军、军分区、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等涉军机构,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全市法院在争创各级文明单位活动中,要将做好涉军维权工作作为争创的内容,列入计划,落实落地。要与各相关涉军单位加强联系,在推进诚信信阳建设、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对帮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等方面,交流研讨,开展互动,举办活动,促进军地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发展。
六是与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相结合。国防建设在新时代对法治人才需求比任何时候都强烈。在深化涉军维权工作中,人民法院要利用自身的优势,帮助当地驻军提升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及官兵的法治素养,积极主动地扩大司法人才培养的辐射力。要帮助当地驻军中的专兼职法律工作人员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和舆情引导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和采取多种方式,将军队相关人员能力的培养融入法院培训工作中。要与军分区等军队机关联系,商定培训规划,理清培训思路,确定培训重点,制定培训方案。通过法院与驻军建立联系点的形式,派出固定的资深法官提供法律咨询、经常开展送法到军营、结对帮学,将对军队的普法宣传专业化、经常化、制度化和个性化。要在人民法院开展自主培训中,选择与军队法治化建设相关的内容,吸收驻军相关人员参加,法院召开的理论研讨、案例剖析、法治讲堂等会议活动,可邀请驻军派人参与。加强与驻军的司法实践互动,采取举办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方式,强化对驻军相关人员的体验式培训,也可让驻军专兼职涉法工作人员,到法院进行见习实践,增强实际处理涉法事项的能力。
七是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人民法院在深化涉军维权工作中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认真抓好涉及红色群体的脱贫攻坚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确保涉军贫困群众维权途径畅通,依法保护他们的诉讼权利。严厉打击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侵犯红色群体的职务犯罪,依法打击涉及涉军对象的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扶贫款物、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为脱贫攻坚营造清廉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制裁在扶贫工作中发生的损害涉军群体的违约失信行为,依法审理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领域发生的涉及涉军群体的校舍、医院、住房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教辅用品、医疗设备、农业机械采购合同等各类纠纷,切实维护涉军贫困群众的民生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涉及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盗窃、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切实提升红色群体的安全感,通过做好涉军维权工作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涉军人员,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涉军人员打得起官司。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贫困涉军群体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
八是与提升法院“两率”工作相结合。涉军群体对法院“两率”的评价是衡量法院工作特别是涉军维权工作的重要指标。法院涉军维权领导小组和“两率”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担当,在深化涉权维权工作中精准施策,打好提升两率的“六套组合拳”。要在办理涉军维权案件中加强流程监控、审限管理、案卷移送、信息公开、绩效考评等工作,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降低改判发回重审率、再审审查率,以高效优质赢得涉军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对办结的涉军案件要做好回访工作,征求涉军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建议,汇总归纳整改,不断改进办理涉军案件的服务水平。要坚决杜绝在涉军维权工作中的司法不廉行为,提升涉军群体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九是与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结合。要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将选任、培训、管理、使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与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将驻军特别是军分区、人武部中从事军队法律工作、有法律素养的军人吸收进人民陪审员队伍,注意在退役军人中选拔一些政治素质高、懂法律、热心公益事业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增强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涉军含量。要注意在涉军案件审理、调处军地矛盾纠纷、加强军民融合工作中,发挥军人和退役军人陪审员的作用,尽可能多地安排他们参与相关案件的审理和事项的处理,发挥他们联系军队与地方的独特作用。要协调军队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军人和退役军人陪审员的培训和工作保障,提升他们的履职能力。要注意树立宣传和表彰奖励工作积极和实绩突出的同志,树立良好的工作导向,营造社会尊荣环境。
十是与做好司法宣传工作相结合。涉军维权工作之所以能够形成强大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与近年来加强对涉军维权工作的宣传密切相关。深化涉军维权必须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提炼宣传内容、抓住宣传重点、谋求宣传实效,通过更加强有力的宣传,推动涉军维权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远里走,增强涉军维权工作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要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和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政治方向、政治站位、政治使命、政治责任、政治担当等方面把握涉军维权工作的政治定位,在提升认识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高度统一起来。要认真总结社会各职能部门尤其是人民法院在开展涉军维权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新成效、新气象,大力宣传在深化涉军维权工作中形成的新经验、涌现的新典型、创造的新机制,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热心支持、主动融合的工作力量和热情。要不断研究并深入探索适应时代要求、满足红色群体向往、富有发展前景的新载体、新平台、新技术,加强智慧拥军和智能化涉军维权新实践的宣传,与时俱进地推动涉军维权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样手段、利用新兴媒介,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扩大涉军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工作辐射力。
最后,张新中告诉记者,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涉军维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涉军群体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饱含着新期待,“信阳模式”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推动涉军维权工作取得新成绩,坚持军地一盘棋,更好地服务大局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