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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何景明文学奖 参评作品征集的公告


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宣传部和信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下发的信宣文【2019】12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信阳市第三届何景明文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第三届何景明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奖年限和奖项设置

1.第三届何景明文学奖评奖年限为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何景明文学奖设置如下奖项:文学大奖、长篇小说奖、中短篇小说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报告文学奖、文学理论评论奖。其中,旨在奖励评奖年限内有重要影响作家作品的文学大奖为一篇(部),其他奖项每项不超过三篇(部)。儿童文学作品含在以上诸门类之中。

二、评选标准

何景明文学奖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获奖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对反映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新时代现实生活,塑造时代新人形象,表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优秀作品,将予以重点关注。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注重作品的艺术品质。推动文学创新,鼓励具有信阳特色、信阳风格、信阳气派,富有艺术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的作品。

三、征集范围

1.何景明文学奖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中短篇小说(含小小说)、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文学理论评论。

2.参评作品作者须为在信阳工作、生活、学习的信阳本土作家。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个门类的作品参评。

3.参加何景明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由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省级以上报纸、期刊、出版社和网站首次发表或出版,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4.单篇作品和结集作品均可参评。单篇参评的作品,长篇小说须在6万字以上,中篇小说须在2万字以上,短篇小说须在8000字以上,散文、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须在5000字以上,诗歌须为组诗或100行以上长诗,旧体诗词、散文诗和小小说作品只接受结集参评。结集参评的作品,长篇小说须在13万字以上,其他门类作品在评奖年限内创作比例应占全书字数的1/3以上,参评作品应在评奖年限内出版并拥有合法出版书籍的CLP数据编号和版权页。在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发表的参评作品,须为已完成的作品,申报时须注明该网站拥有参评作品的独家版权加盖网站公章,并附上该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复印件。申报参评材料中须注明作品字数。

5.不接受作品合集、选集以及个人多体裁合集参评。

四、征集程序及时间

1.申报作者可到按照规范自行制作或在“信阳文艺网”http://www.hnxywyw.com/xinwen/1224.html下载《信阳市第三届何景明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和《信阳市第三届何景明文学奖参评作品申报表》,内容包括500字左右作品简介和200字以内作者简介等作品和作者相关信息,表格填好后请送到本单位或本县区文联,由县区文联统一报送,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报。

2.申报参评的作品,长篇小说及作品集每部请报送样书10本,单篇参评作品请报送发表作品杂志原件1份,复印件10份。

3.参评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申报作品及材料统一报送至信阳市第三届何景明文学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信阳市羊山新五大道行政办公区90536室

邮政编码:464000

电话:0376-6366781

联系人:李喜平

电子邮箱:xyshwl@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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