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安排在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司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报告及相关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财经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检查《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开展跟踪监督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司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开展视察工作
1.对全市十件实事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视察。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2.对我市电网建设工作进行视察。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3.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视察。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4.对旅游工作发展情况进行视察。由民侨外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开展专题调研
1.围绕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由内司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2.围绕我市公交体制改革和公交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由财经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3.围绕2018年省政府安排市级使用的新增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由预算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4.围绕2019年财税收入完成情况及2020年财税收入预计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由预算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5.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6.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及质量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7.围绕农业科技创新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8.围绕国土绿化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9.围绕宗教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由民侨外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七、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监督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