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 罗 鹏)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以推进“红色引擎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该院机关党委连续多年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8年,该院集体受国家级表彰1次、省级表彰1次、市级表彰12次、县级表彰10次;干警个人受国家级表彰1人次、省级表彰2人次、市级表彰31人次、县级表彰25人次。
强化“红色引领”,建优基层组织。该院健全机关党组织网络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力量,完善党组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统筹推进、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党支部具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激活“红色细胞”,建强党员队伍。该院大力培养“红色头雁”,配齐配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机关党组织书记“一定双评”考核机制;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党员教育,要求党组成员人人上党课,机关支部党员“人人讲微型党课”,同时结合节点廉政教育,开展元旦春节廉洁自律教育、清明节“孝老爱亲”传统文化教育、中秋节“中秋廉政”教育等活动。
繁荣“红色文化”,丰富党建活动。该院积极推进检察文化“一院一品”建设,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创建,用好道德讲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载体和平台,挖掘红色资源,开展特色文化活动。
打造“红色阵地”,唱响检察声音。该院制作廉政警示、道德礼义、时代主题牌匾30余块悬挂在办公楼的大厅、各层楼道,在地下室设立活动室、健身场所,在一楼建成党员活动室,在办公楼大厅的电子屏幕上每周滚动播出一条党章党规,做到“让每一面墙都会说话,让每一个空间都能育人”;积极开辟网络宣传阵地,开设“机关党建”专栏,设立党建新风、以史为鉴、警钟长鸣、廉政箴言等栏目,利用微信、微博、头条号等发布党建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