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
“法官,我看到被执行人熊某在家,麻烦你们尽快去看看。”日前,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外面白雪皑皑,路面湿滑,但是执行干警们顶严寒、冒雨雪,奔向“老赖”熊某的家中。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闫某从熊某处承包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了结算,并给闫某出具了书面结算单,后经闫某催要,熊某未能给付,经双方协商并制作还款计划,但到期后熊某仍未支付工程款。王某与熊某是合伙人,也在书面结算单上作为证明人签名,后于2018年9月18日经新县法院判决,由熊某、王某偿清闫某工程款18万元及利息。
2019年1月7日,闫某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联系二被执行人,均无人接电话。去到家中也未找到人。
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迅速出击,顺利围堵熊某,并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熊某因迫于压力,当场偿还了10万元钱,并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尽快将余款凑齐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