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祖号)面临拘传,被执行人刘某不仅不配合,还准备破门逃跑。近日,在其家中蹲守的光山县法院执行干警来了个守株待兔,刘某依法被拘留。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的纠纷源于2014年的三笔总计20万元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几年来,为了追回借款,张某不知道打了多少个电话,登门拜访了多少次,好言好语说尽,刘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
2018年3月,张某给刘某打了最后一个电话,还是毫无所获。眼看刘某主动还款无望,2018年4月,张某便将其起诉到法院,而刘某自知败诉已成定局,也未出庭参加诉讼。2018年5月,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向张某支付20万元的借款。
这下刘某索性“赖”到底,始终不履行生效判决。经张某申请,该案于2018年10月9日执行立案。由于刘某身处异地,执行干警打算先把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送达给刘某在家的妻子。2018年10月10日,执行干警得知刘某妻子在某商场经营有一个服装店后,便立即前去送达。
当执行干警赶到服装店,刘某竟电话告知其妻子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执行干警随即又以信息的形式再次向其送达了法律文书,告知其拒执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履行。
近日,刘某偷偷从外地回到家,以为瞒过了执行干警的眼睛,殊不知其行踪早就被执行干警掌握得一清二楚。当天夜里11时,刘某刚坐到椅子上,执行干警火速赶到现场。
听闻是执行干警敲门,刘某却动了逃跑的歪心思,以为执行干警不了解地形,打算从后院侧门逃跑。刘某怎想到刚从侧门迈出一步,就被执行干警逮个现行。原来,执行干警为了找寻刘某,不知来他家多少次,对周围环境早就了如指掌,提前就做好预案,埋伏在后院侧门,以防其逃跑。
最后,光山县法院以刘某拒不执行法院裁判,依法对其施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