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明)11月6日凌晨5时20分,潢川县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已经整齐列队,冒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建国作战前动员后,与院党组成员仇登涛,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国斌分别带队,分头开展执行行动。
5时58分,在城关王某家中将其找到,拘传到法院。
6时03分,执行干警乘胜追击,在城关将被执行人陈某堵在家中,拘传至院。
6时10分,被执行人吴某被成功拘留。
6时29分,一组执行干警在黄岗找到被执行人唐某,其迫于执行压力,先期履行59000元。
6时35分,在开发区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张某。
7时15分,执行干警将杨某拘传至院。
据了解,该院当天共执行案件23件,执行完毕4件,达成和解协议4件,执行到位金额40.0453万元,拘传5人,拘留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