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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凌晨蹲守 息县法院高速公路上执结案件


本报讯(梅倩)11月2日14时,奔驰在高速公路上的息县法院执行干警王汝、熊懿辉一行4人在江西下了高速,转道奔向附近最近的县城。但这次改道不是为了抓人而是为了将被执行人陈某送上回广州虎门的汽车。

2015年10月,陈某因急用向易某借款30000元,并承诺月底还清。但借款到期后易某多次上门催要无果。2017年6月,易某将陈某诉至息县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并判令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易某借款30000元及利息。

2018年1月,易某申请了强制执行,随后承办人通过短信与邮寄方式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陈某却始终不予理会,执行干警查询陈某的银行与房产信息并未找到有用线索。无奈之下,2018年6月,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依法终结。

11月,易某从朋友处得知陈某如今在广州虎门生活,便立即联系了承办人,承办人随即安排执行干警连夜赶往广州。在得知陈某常常昼伏夜出后,承办人决定凌晨进行蹲守。

11月2日凌晨4时,执行干警守在虎门的一个小区门口。5时30分,经申请人指认,发现陈某开车进入小区。因不清楚陈某的具体门牌号,为防止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决定继续在小区门口蹲守。在陈某妻子出门送孩子上学返家后,执行干警瞅准机会,着便衣跟随陈某妻子进入小区,并顺利见到了仍在休息的陈某。

得知是息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陈某妻子一度反应激烈,而陈某却表现平静,并声称自己一时拿不出钱。鉴于陈某无动于衷的态度,承办人决定依法对陈某进行拘留。10时,陈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被依法带走。

车子驶离虎门上了高速公路后,陈某着急了。14时许,陈某终于将全部借款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还给了申请人,案件至此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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