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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小事 违法必严惩


陈亚 王牧

“这么小的案子,你们敢拘留我?我就是不交,不信你们能把我怎么样!”9月22日,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淮滨县法院依法强制拘留。

这是一个标的额不到5000元的人格权纠纷案件。郑某与王某原是同村,因琐事发生口角,争执中王某将郑某打伤,致其住院治疗6天。经医院诊断,郑某为轻微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损伤、右眼外伤。后郑某来到淮滨县法院起诉王某,经审理查明后,法院依法判令王某支付郑某医疗费及各种赔偿费共计49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不肯履行,郑某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淮滨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王某一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他的家人称其在县城打零工且常年不回老家,但法院多次前往家人提供的住址找寻未果。

9月22日,淮滨县法院干警执行另案时碰巧与王某相遇,遂依法将其拘传回法院。因涉案金额小,王某对拘传不以为然,态度十分强硬。见王某毫无履行意愿,淮滨县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王某态度虽有所缓和,但又开始玩起新的花样,声称已打电话通知家人来交钱,但拖到下班也未见其家人身影。执行法官加班准备拘留材料最终成功将王某依法拘留。

9月25日,王某的家人赶到法院缴纳全部案款,请求提前解除拘留措施。鉴于王某已认识到自身错误,淮滨县法院遂同意提前解除王某的拘留。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法院不会以涉案金额多少而选择性执法,更不会因涉案金额少就纵容违法,司法为民不仅体现在办理大案、要案的过程中,小案的执结更能在细微之处见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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