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小龙)昨日,记者在市林业局采访时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淮河流域湿地的保护修复,规范湿地利用行为,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淮河流域湿地保护修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了解,我市的湿地保护工作将依照全面保护、分级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严格监督、责任追究的原则,把全市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在进行分级管理的同时,重点对自然湿地、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加强保护和修复。
《意见》明确指出,我市到2020年,全市湿地总面积不低于117万亩,湿地保护率提升至55%以上,淮河流域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升至80%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
根据《意见》要求,我市还将在加强保护修复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淮河流域现有水系和降水资源,建设一批人工湿地,在未来十年内增加湿地面积8000亩。同时,采取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连片、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到2028年通过退耕还林还湿、自然湿地岸线维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维护等措施,实现全市湿地生态功能有效提升。此外,我市还将在科学规划和评定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建设湿地公园,预计在2020年以前再申报建设2个省级湿地公园;到2028年,实现所有县区湿地公园全覆盖。
《意见》还对各县区湿地总面积、保护面积任务,以及加强保障、开展科研、广泛宣传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县区根据任务安排,加强领导、依法治湿,建立长效湿地保护管理机制,保障湿地各项保护修复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