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詹磊)日前,在商城县法院执行高压态势下,被执行人李某家属主动来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并写下悔过书。
2017年11月,信阳某物业公司与李某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在十日内应全部还清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费,李某不服判决上诉至信阳中院。2018年3月,信阳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李某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其一直未履行,且家属态度蛮横,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李某及其家人仍置若罔闻。该院执行局以开展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为契机,依法对李某进行强制司法拘留,这时,李某及其家人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被拘留的当天,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将执行款全部交付至法院,并写下悔过书,鉴于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并确有悔改表现,法院遂解除了李某的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