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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借微信“朋友圈” 失信人无处遁形


陈明

如果说微信“朋友圈”能让一起难以执行的案件柳暗花明并最终执结,有人可能会质疑这是天方夜谭。而近日潢川县法院执行人员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却做到了。

2015年,周某以经营为由先后向付某借款21万元。2016年1月,经双方结算,周某给付某出具22万余元欠条一张。2016年2月,周某与妻子顾某离婚。付某因多次向周某催要欠款无果,遂将周某、顾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还款。该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后认为,周某的借款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依法判决周某、顾某偿还付某借款22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顾某仍未还款,付某无奈向潢川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潢川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顾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但二人既未申报财产也未履行义务。因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法院依法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人员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对周某、顾某的财产进行了多次查询,结果显示二人名下分别有少量银行存款,无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周某、顾某均长期生活在外,目前行踪不明。

为使案件执行取得突破,执行干警在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和被执行财产。经过一番努力,执行干警邬志江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原来,被执行人顾某从事美容行业,经常会在微信朋友圈“晒”一些化妆品,以此推广业务。经过对顾某微信朋友圈图片的连续、仔细观察,执行干警最终确定顾某目前在广东省中山市某小区居住。

8月15日,执行干警赴广东中山,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协助下,从该小区物业查到被执行人顾某租住房屋的信息,在顾某家中将其找到。此时顾某仍声称自己没钱,无法还款。执行干警当即向其送达拘留决定书,并委托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进了拘留所的顾某开始对自己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感到后悔,当天就委托其家人支付执行款8万元。第二天,又支付了剩余的17万元借款,此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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