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雪阳)为严惩盗窃诈骗犯罪分子,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司法工作满意度,近日,平桥区法院快审快结,当庭宣判一起盗窃车辆案件。
1月28日,被告人黄某在信阳市楚王城紫荆花园小区的楼道内捡到一把汽车钥匙,便按动车钥匙在小区附近查找,后找到被害人陈某停放在小区门口路边的小轿车,于是谋划盗车。1月29日凌晨,黄某将该车开走,藏于羊山新区佳合如苑地下停车场。经平桥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红色雪佛兰迈瑞宝汽车价值60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黄某所盗车辆被及时追回返还被害人,已挽回损失。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