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温雅楠)“我不能贷款了,银行说我被上了‘黑名单’,我来法院还款。”近日,浉河区法院来了一位主动要求还款的被执行人。
原告梅某与被告陈某、朱某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梅某起诉至浉河区法院,本案受理后,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陈某、朱某补偿原告梅某损失50000元。由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书确认的内容,申请人梅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相关文书。
经查明,被执行人陈某、朱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执行员依法将被执行人陈某、朱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决定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陈某、朱某的出行方式、娱乐方式、信用消费等多方面受限,对其自身的信贷造成了巨大影响。于是在短短的几日之后,被执行人陈某、朱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
浉河区法院通过微博、微信平台等各种网络媒体以及街边展板、LED屏曝光等方式加大对失信人的曝光力度,营造强大的执行声势,让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形成合力,有效破解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