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军
“小花,你的字写得真漂亮。还认识我吗?”
3月6日下午,固始检察院未检科副科长罗兰来到县城某幼儿园,蹲在一个小女孩的身边,亲切地问道。
小花今年7岁,是罗兰办理未检案件的一位受害人,她的母亲没有工作,生活非常困难。为了帮助小花一家走出困境,罗兰向院领导汇报了她的家庭情况。固始检察院立即与县教体局协调,解决了小花的上学问题,减免了一切费用,并将其母亲安排在县城一中学食堂上班。
该院公诉科还组织了一场向小花募捐的活动。短短的十几分钟,大家共为其捐款3300元。捐款结束后,公诉科副科长宋喜东、未检科副科长罗兰、公诉科干警张秀兰一行3人来到学校看望,带去了饮料和水果,并把检察官的关爱送到小花母亲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