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信阳中院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出台《关于成立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以及《关于全市法院迅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恶一、二审案件12件,宣判被告人30人。其中信阳中院审结2件(6人),固始县法院审结1件(5人),息县法院审结1件(1人),商城县法院审结3件(3人),光山县法院审结5件(15人)。
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信阳中院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出台《关于成立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以及《关于全市法院迅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恶一、二审案件12件,宣判被告人30人。其中信阳中院审结2件(6人),固始县法院审结1件(5人),息县法院审结1件(1人),商城县法院审结3件(3人),光山县法院审结5件(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