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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服务走进百姓家


——记罗山县法院龙山法庭庭长董王超

本报记者 夏青云 段黎明

自2006年9月通过河南省统一招录法院工作人员考试进入罗山县法院工作以来,董王超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现任罗山县法院龙山法庭庭长、党支部书记。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董王超始终保持党员为民本色,扎根基层,敬业奉献。他任办公室副主任期间,负责的宣传、调研、信息工作连续4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2015年6月任龙山法庭庭长后,董王超所审结的案件无一起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起案件被缠诉闹访,他也被群众誉为“放心庭长”。2017年他个人审结案件213件,结案率100%;全年法庭结案率、调解撤诉率、法官人均结案数、一审案件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适用率、人民陪审员陪审率均位居罗山县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庭室第一。

龙山法庭先后被命名为罗山县“青年文明号”、信阳“最美法庭”; 董王超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一次,还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十大优秀青年”“最美法官”和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2017年,董王超被河南省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解民忧 用法律温暖民心

董王超任龙山法庭庭长后,针对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实际,他积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大力推行小额诉讼,力争做到简单案件一月内审结;创新调解思路,将性质相同的案件归在一起,分门别类地进行集中调解,引导各方当事人分析各自的利害关系,并注重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寻找合适的调解时机,积极为各方当事人提出切合实际的最佳调解方案;同时,他还加强与村委会、司法所、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多方借用外力化解矛盾,一大批涉诉信访案件得以有效化解。

2016年,董王超共审结各类案件211件,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0余起,上诉案件无一起发回重审或改判,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庭长的引领示范作用,他被群众誉为“放心庭长”。他坚持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先进事迹先后被省市媒体予以报道,受到了广泛好评。

提效率 让服务走进百姓家

基层法庭每天面对的既有家长里短的摩擦矛盾,也有人命关天的纠纷冲突,董王超牢记“民事案件无小事”的原则,坚持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解决百姓生计的大事对待,用真情关注民生,通过处理纠纷案件,让法律温暖民心。他对涉农民工案件做到“三快两优先”,即快立、快审、快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同时,对困难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最快的速度、最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农民工足额拿到劳动报酬,让群众的权益及时得到保护。

董王超在工作中严于律己,始终要求自己和法庭工作人员摆正法官与当事人及代理人、法官个人行为与集体荣誉等关系,为自身行为设定方向,领悟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实质。董王超说,与老百姓打交道要做到“四要四不要”,要和颜悦色,不要冷若冰霜;要心平气和,不要盛气凌人;要通俗易懂,不要照本宣科;要将心比心,不要居高临下。在开庭时,他尽量把深奥的法律术语变为通俗易懂的“土言土语”,让老百姓觉得法官了解他们的生活,了解民情,从而对法官有亲近感,更信任法官,在做调解工作时更容易说服当事人,即便是调解不成予以判决,当事人也打心眼里接受判决结果。为了提高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他在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在缓解审判力量不足的同时,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了裁判结果的可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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