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诗绮
2017年,平桥区司法局平桥司法所获评“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这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同时也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基层司法所。
近年来,平桥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该所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在司法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该所不断开拓进取,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精诚团结,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加强了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使司法所的整体工作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该所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河南省二十佳司法所”和“河南省规范化司法所”荣誉称号,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该所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六落实”“六统一”,紧紧围绕“抓基础、建网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了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了街道、居委会、居民组三级调解网络体系。
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该所共接受了149名社区矫正人员,及时建立信息档案,实行规范管理,及时落实监管帮教措施。社区服刑人员彭某,在关押期间,妻子与其离婚,将家里财产全部卷走,留下三个孩子无人看管。入矫以后,彭某思想情绪极不稳定,平桥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认清现实,鼓励其振作精神。经过该所工作人员长期的帮教,目前彭某在乡下承包鱼塘养鱼,生活安定,安心矫正。截至目前,101名已解矫的社区矫正人员走上社会,无一人再犯罪。
全面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平桥司法所采取多样的普法形式,因人施教,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依法治国”思想,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该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及时受理案件,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切实做到诚信服务。
该所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了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了社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了和谐社区建设,目前已有8个社区被授予“民主法治社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