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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车共享莫走样


朱跃杰

行走在各大中小城市,共享单车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小红车、小黄车、小绿车等各式颜色五花八门,仿佛一夜之间又重回到了自行车的王国里。共享单车成为人们近距离出行的首选,共享,也成为风靡全国的热词。

共享在汉语解释里就是分享,最早出现在明朝的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七十一回。齐景公曰:“相国政务烦劳,今寡人有酒醴之味,金石之声,不敢独乐,愿与相国共享。”我国自古就讲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就是这个道理。共享出现在经济领域,是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出现的一些小众的公共经济应用,如在小区内,通过网站邻居们可以共享家中的工具等闲置资源,但这种形式只有共享,没有利益。

共享从没有利益的分享,到利益的角斗场,是近几年互联网、微信等科技的高速发展,出现了共享单车,使共享改变了初衷,成为追逐利益的代名词,各路神仙各显其能,都想分一杯共享的美羹。

共享单车快捷、简便、环保、节能,极大地方便了民众。单车又是绿色出行,解决了城市道路拥堵和汽车尾气污染问题,打通了出行的最后一公里,为城市交通又添一新宠。

然而,共享单车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诸如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违规占道,影响出行,人为损坏等。据2017年11月14日《大河网》报道,“郑州市某路段一空院内出现共享单车坟墓,上万辆单车堆放一起,场面震撼”。还有押金缴易退难,这一问题更显突出,以至“票贩子”“号贩子”都改行了,转向了共享单车退还押金这一行当,帮人操作,收取佣金,又“上岗就业”了。

这些现象屡屡发生,已成为共享单车使用者的烦心事,也成为阻碍共享单车的头等问题。据2017年5月18日《北京晚报》报道,北京的冯先生在骑共享单车时,因刹车失灵而摔伤,将运营商拜克洛克公司起诉到法院,最终以双方庭前和解,原告撤诉而告终。

共享单车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产生了不少纠纷。

既然披上共享的外衣,就应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就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不应是圈钱的工具,更不应是披上皇帝的漂亮外衣,干着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即便是牟利,也应”君之爱财,取之有道”。不应成为运营商追逐利益的大卖场;否则,就走了样,变了味,也就走进了死胡同。

为防止共享单车走样、变味,就要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首先,使用者要遵规守纪,严禁乱停乱放,损毁破坏;其次,运营商要诚实守信,要建立质量检验体系,责任保险体系,安全使用体系,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再次,政府要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尽快制定有关共享单车的行政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使之有法可依,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

由此看来,共享单车并不是简单的市场问题,它考验的是公民的道德素养;考验的是运营商的诚实守信;更是考验政府的监管能力。只有多方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单车真正变成共享,而不是仅仅披上共享的外衣,这才是人们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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