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公民与法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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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建工作 打造一流队伍


郑镇林

在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法院工作中的坚强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好“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是保证人民法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途径,也是人民法院永葆人民性、先进性的长期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始终,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一流法院队伍。在此,就如何搞好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浅谈自己的几点思考。

自觉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自觉地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领导,切实把法院里的各项工作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把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之中。

树立“四个意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要加强对干警的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整治“四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要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坚持从严治院,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责任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本着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完成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同时加强过程监督检查,注重全程留痕留印,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对清单落实进行逐一销号,做到规范抓、经常抓、抓成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落地生根。加大督促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检查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袒护、不隐瞒、零容忍、零懈怠,点名道姓、落实一案双查、一岗双责决不留半点情面。

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履职尽责意识

一是强化首责意识,解决“不愿抓”的问题。作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首要的职责是党组书记、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谨记抓好党的建设是政绩之本,要把党建工作尤其是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解决“不敢抓”的问题。“不敢抓”问题突出体现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只有把那些影响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少数腐败分子进行惩办,把公道正派、群众拥护的好干部选用上来,基层法院党组才能赢得民心,才能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才能树立起司法公信力。三要强化履职尽责,解决“不会抓”的问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组书记,必须深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求解决之道,治理之策,才能带动一个班子、引领一个单位不断前进。

结合业务工作,将党建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中去

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是法院工作的战斗堡垒。要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党建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中,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为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要找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契合点,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确保党建既要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在法院的贯彻执行,又要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质量和公正与效率水平的不断提高。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

“队伍强则事业兴”,加强队伍建设是推动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要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定期制定目标学习计划,通过专题培训、视频教学、座谈交流等形式,丰富业务知识,帮助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增强干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为干警拟定学习计划,发放党章、党规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开展手抄党章等活动,并且严格跟踪检查,形成全院干警学习有热情、争做好党员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要坚持从严管理,督促全体干警按时签到、签退,并采取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落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转变司法作风,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

司法作风是人民法院性质宗旨的集中反映,是人民法官品格修养的充分体现。为此,法官要转变“三种作风”。一要转变庭审作风。以加强庭审作风建设为契机,促进法院审判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把司法为民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法院的权威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二要转变工作作风。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干警为民意识和亲民意识,纠正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不良作风,实现文明司法、温情司法、和谐司法。三要转变生活作风。要时刻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始终做到自重、自警、自醒、自励,遵守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洁,提高自身素养,争当良好社会风气的倡导者和先行者。(作者系固始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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